Pickupp服務條款

Pickupp相關服務與產品(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皮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370056(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所有使用本服務的用戶(以下簡稱「用戶」)均應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本條款構成本公司與用戶間具有法律拘束效力之合約,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所有內容。

1. 定義

(a)除非本條款另有約定,以下的定義與說明適用於本條款之解釋: 「本服務」指在本條款第2條所賦予的涵義; 「本平台」指由本公司提供之應用程式及網頁,用戶可以透過下載及安裝此應用程式至用戶的行動裝置,或透過網頁以使用本服務; 「運送人員」指透過本平台以自由接單方式提供貨物運送服務之個人(獨立承攬人)或運送服務業者; 「廣告」指本平台運作時,可能會出現在用戶的電腦或行動裝置上的任何推廣資訊; 「用戶」指於本平台提交運送服務需求以透過本平台媒合運送人員完成運送服務之本服務使用者。 (b)本條款之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並不影響本條款的解釋。本條款中所含之單數字詞包含複數含義、男性字詞包含女性及中性含義,反之亦然。本條款中如使用「包括」、「例如」或「類似」等字詞以例示任何內容,並不限制包括其他未經例示之內容的可能。

2. 本服務內容

(a) 本公司藉由本平台以媒合具有貨物運送服務需求之用戶及有意願提供貨物運送服務之運送人員。用戶可以透過本平台提交一個或多個運送服務需求(以及與該需求有關的資料),而每位運送人員有權自由決定是否承接用戶提交之運送需求。若運送人員接受用戶的運送服務需求,運送訂單即成立。本平台將通知用戶,並將有關運送人員的資料提供予用戶,例如運送人員姓名、電話號碼、地址、評分紀錄及車輛詳請。 (b) 用戶了解並同意,本服務僅係提供用戶與運送人員之間的媒合平台,本公司不因此成為用戶或運送人員的代理人。本公司對運送人員並無指揮監督之權力,亦不擔保用戶於本平台提交之運送服務需求均能成功與運送人員媒合。

3. 註冊及帳戶

(a) 用戶需註冊本服務帳戶始得使用本服務。若用戶未滿7歲,應由用戶的法定代理人為其註冊本服務;若用戶為7歲以上未滿20歲者,應由用戶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用戶始得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未成年用戶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其帳號係由法定代理人所註冊或法定代理人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 (b) 用戶申請註冊本服務時,應按本公司之要求提供註冊流程所必須之資料。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用戶的帳戶,並拒絕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功能。 (c) 用戶就使用本服務所取得的帳戶及密碼,僅供本人使用,用戶不得將帳戶或密碼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且必須自負妥善保管的責任。任何經由該用戶帳戶發生的交易、活動,均視為註冊該帳戶之用戶之行為,應由該用戶負責。 (d) 用戶如發現或懷疑其帳戶遭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便本公司即時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但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因此而明示或默示對用戶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且若係因用戶違反本條款規定或有保管之疏失,致其帳戶遭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本公司對用戶因此所受之損害均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e) 若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未遵從本條款或本平台之操作提示,則本公司有權停止向用戶提供本服務或註銷用戶之帳戶。不論用戶因何種原因經本公司停止提供服務或註銷帳戶時,本公司就用戶帳戶內之所有資訊均不負任何備份之義務,亦不因此向用戶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4. 本平台授權

(a) 在用戶遵守本條款的前提下,本公司授予用戶有限度、非獨家、可撤回及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以供用戶於行動裝置下載及安裝本平台應用程式,用戶僅可使用本平台於非營利之個人用途。 (b)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程式架構、App或網站畫面的安排、網站架構、頁面設計等,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用戶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用戶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用戶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5. 用戶使用規則

(a)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本服務。如因此導致本公司、本公司員工、其他用戶或運送人員受有損害者,用戶並應承擔賠償責任。前述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I. 用戶不得以任何非經本公司授權之方式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於本服務中廣告或宣傳用戶或第三方的產品或服務); II. 用戶不得建立互聯網「連接」至本平台或「嵌入」或 「仿製」任何其他的伺服器或無線或互聯網的設備; III. 用戶不得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例如啟動一個自動程式或指令碼,包括但不限於網絡蜘蛛、網絡爬蟲、網絡機器人、網絡螞蟻、網頁索引器、機器人程式、病毒或電腦蠕蟲,或任何可以每秒發出多個伺服器請求或不當地負擔或阻礙本平台運作或執行的程式; IV. 用戶不得試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或影響本存取服務的任何方面或其相關之系統或網路; V. 用戶不得上傳、張貼、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或惡意代碼; V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VI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引人犯罪之訊息; VII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干擾他人或企圖蒐集其他用戶之個人資料及帳戶資料; IX.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b) 用戶於本平台所提交之資訊、文字、照片及其他資料(以下簡稱「提交內容」)均未經過本公司事先過濾或審查。本公司對於用戶提交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即時性、完整性等,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均由提交之用戶自行負責。惟用戶瞭解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依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用戶於由本平台提供之任何提交內容。用戶若使用本平台其他用戶之提交內容時,應自行加以評估並承擔所有風險。 (c) 對於用戶之提交內容,本公司並不聲明擁有所有權。然而,用戶在提供提交內容時,即表示永久且不可撤回地授予本公司得基於行銷及商業目的使用提交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對於用戶的提交內容進行複製、散布、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重製、編輯、翻譯等。 (d) 用戶在提供提交內容時應保證其擁有所有提交內容的權利,否則若因此遭第三方主張侵害其權利者,本公司除得隨時移除提交內容外,如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用戶應就本公司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e) 用戶瞭解並同意,於以下目的之合理必要範圍內,本公司有權將用戶的帳戶資訊、提交內容、交易資訊加以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單位、警政單位或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 I. 遵守法令或政府機關之要求; II. 為提供本服務所必須者; III.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 IV. 為免除用戶及公眾之生命、身體、自由、權利、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者。 (f)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限制本服務內容以及停止本服務的權利。若本服務被中斷、終止或不可再行使用,本公司有權提供替代服務,且本公司不因此向用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g) 無論引用本條款與否,若本公司因用戶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而遭任何其他人提出任何主張或訴訟,用戶有義務為本公司抗辯。如因用戶違法或違反本條款之行為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用戶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運送服務

(a) 用戶使用本平台交寄貨物者,應自行評估欲寄送之貨物是否適合透過本服務進行運送,並按本平台之操作指示完成運送服務之需求提交。用戶於本平台提交其運送服務之需求後,即視為同意由經本平台媒合之運送人員完成運送工作。用戶並應自行確保交寄之貨物已經完善、牢固且適當地包裝(包括但不限於貼上提醒標籤、放置於大小適中且足夠耐重之箱子中),並應在包裝容器內使用足夠和適當的保護材料(例如:泡泡紙、保麗龍)封裝或包裝貨物。 (b) 如果本公司認為用戶交寄貨物之包裝不適合運輸者,用戶應按照本公司的建議將交寄貨物重新包裝在合適的箱子或容器中。對於因包裝不完整或不適當而造成的用戶損失或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c) 為確保用戶與運送人員雙方權益,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循以下特殊貨物運送規則。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拒絕為用戶提供本服務。如用戶因違反以下特殊貨物運送規則而受有損害,本公司對用戶所受之損害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I. 若用戶交寄貨物為易碎性質的物品,應事先在運送訂單中標明「易碎」字樣,並在交寄貨物的外包裝上以明顯的標示標明且需以氣泡袋、海綿等緩衝包材妥善包裝,若外箱未有明顯損傷則不予理賠。 (d) 如因用戶交寄貨物不符本條款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交寄禁運貨物、貨物包裝不符標準),致使運送訂單無法完成者,用戶應向本公司給付相當於該筆運送訂單運費總額之懲罰性違約金。如因此致本公司及(或)運送人員受有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運送人員已至收貨位置而無法完成運送服務之成本費用),用戶並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e) 如因天災(如:颱風、豪大雨)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託運貨品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f) 用戶不得對運送人員為包括但不限於辱罵、騷擾、詐欺或脅迫等行為。如經運送人員向本公司回報上述情形者,本公司得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利,用戶並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7. 運送品項及規範

若用戶交寄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之責,或有權選擇拒絕媒合運送︰ (a) 用戶的需求不符合本條款。 (b) 收貨人的地址及聯絡電話或是其他必要資訊不正確、無效,或無法經由本平台系統辨識。 (c) 用戶未妥善包裝其交寄之貨物,如包裝不穩固、不合適或未有作出適當的保護措施。 (d) 逆物流之貨物商品,本公司僅對用戶交寄之箱數負核對之責,就其外包裝完整性、內容物完整性及其內包裝方式不負任何責任。 (e) 運輸可能違反法律、交通法規,或損害公共安全、公共道德。 (f) 配送包裹包含以下物品: I. 本公司認為不能安全地或合法地承運的包裹,或任何可能對其他包裹造成損害的類似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火藥類、酒類、易燃物體、有毒物、化學物品、牲畜、狗、貓、鳥、槍械及其組件,或刀劍等物品。 II. 現金、具有價證券性質、古董、藝術品、貴金屬、存摺支票、信件、證件類、契約、招標書、申請書或其他具通信性質之貨件。 III. 不能再複製之磁碟或圖稿、疫苗、血液、檢體、藥品、遺骨、牌位、佛像或類似物品。 IV. 生鮮食品、冰品、蛋糕或類似物品。

8. 貨物毀損、滅失之處理

(a) 如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受有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者,用戶應於訂單完成後七日內依本條款所定程序向本公司完成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並提出貨物之價值證明。未能依本公司要求完成前述程序者,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b) 本公司因用戶使用本服務而受有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者,除係因不可抗力或因貨物性質或因用戶或收貨人之過失所致者外,於用戶已依據本條款所定程序完成所有申報手續之前提下,本公司應向用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惟用戶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所負擔之損害賠償總額應以下列數額中最低者為上限(以下稱「賠償上限」): I. 用戶於本平台提交運送需求時輸入之貨物金額; II. 本公司就該筆運送訂單所收取之運費總額; III. 每件貨品計新台幣3,500元 。 (c) 所有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必須以電子郵件之形式提出,並附上本服務原始發票(從本平台取得)、貨物價值證明及其他本公司要求之文件後,以電子郵件將掃描檔提交至tw-cs@pickupp.io。本公司於收受全數用戶按本條款應提交之文件及資料後始處理用戶之申報。 (d) 用戶就每筆運送訂單僅能提出一筆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用戶提出申報後即不得再就主張內容為增補、修改或異議。 (e) 用戶交寄之貨物有所毀損但非全部滅失時,本公司有權依其判斷於賠償上限之範圍內依據貨物之毀損情形酌定實際賠償數額。 (f) 於用戶清償積欠本平台之全數債務前(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未付運費、對本公司所負之賠償責任)之前,本公司並無依本條款對用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義務。用戶不得以任何積欠本公司之款項向本公司主張與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互為抵銷。

9. 費用及付款

(a) 費用說明 I. 訂單運費:將依不同因素而有差異(包括但不限於該配送時段之運送人員供給狀況、配送之距離與時間等),但用戶均得於確認提交運送需求前明確知悉運費數額,以便用戶決定是否提交該筆運送服務需求,故用戶不得於確認提交運送需求後再對訂單運費數額為任何異議。 II. 空趟費:運送人員已承接訂單但尚未取件之前用戶取消訂單,用戶將被酌收50%之訂單運費;運送人員已抵達取件地點,因訂單資訊不完整、錯誤,或包裹尚未準備完成,致運送人員無法取件者,運送人員得取消訂單,用戶將被酌收50%之訂單運費。完成取件後,如欲變更或取消訂單,用戶將被酌收全額訂單運費。 III. 返送費:完成包裹取件後,因用戶主動取消訂單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運送人員之事由,如:收件人地址錯誤、無法聯繫收件人...等取消訂單,致發生需退回包裹之返送需求時,本公司得收取回程(即退回包裹)運費,金額以運費起始價及每公里加價計算之。 IV. 附加費用:因偏遠地區及管制進入區域不易派送,此類地區遞送貨件每單需額外加收費用,詳細請參閱聯運/偏遠區域一覽表。 (b) 用戶同意,當用戶於本平台提交運送服務之需求後,用戶得透過信用卡方式或儲值金支付運送訂單之運費總額。除經本公司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用戶不得向本公司主張退還任何已支付的運費。若用戶設定的優先付款方式被認定已到期、無效或發生其他問題致無法扣款,則需新增其他支付方式方可完成運費扣款。 (c) 用戶瞭解並且同意,如用戶向本公司提供的配送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時,用戶應支付因此衍生之額外費用。 (d) 用戶瞭解並同意,本服務可能會不定時舉辦行銷和促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向用戶提供優惠碼、折扣等可在平台上使用的促銷優惠活動,並可能因此導致對相同或類似服務收取不同費用之情形。用戶對此不得為異議。 (e) 取得專屬報價之用戶,可使用儲值預付功能,但不得再享有本公司儲值方案的回饋優惠。本公司並擁有權定期查核,且得逕行扣除取得專屬報價用戶帳戶中的回饋優惠金額,用戶對此不得有異議。 (f) 如為經本公司同意之退費情形,退費方式依下列處理: I. 使用信用卡:本公司將以原支付方式退款至用戶帳戶。如因特殊原因,無法退回原支付工具,經用戶要求,本公司另得將該用戶之退款費用選擇以其他方式退還至用戶本人帳戶。 II. 使用儲值帳戶: 1)若需申請儲值金退款時,須提供原購買/儲值憑證,且作業時間約需10個工作日。 2)申請儲值金退款需依購買/儲值使用之原付款方式進行退款,恕不接受不同於付款方式之退款。 3)申請儲值金退款時,將由擬退款餘額逕行扣除原購買/儲值時所享有之折扣或優惠。 III. 不論上述何種退費方式,本公司均收取擬退還金額之10%計算之行政手續費用,逕行扣除後始將餘款退還。用戶同意,倘行政手續費用之計算結果不足新台幣30元者,以30元計。申請儲值金退款時,若扣除上述及折扣、優惠等所有費用後,餘額小於或等於零元,將無法申請退款。

10. 連結和廣告

本平台可能包含廣告、至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連結。本公司並不擁有、經營或管理該廣告及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內容,亦不對任何廣告及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內容的內容正確性、真實性、有效性或合法性作任何擔保。如果用戶進入任何廣告內容或第三方連結,用戶應自負所有風險。任何用戶與廣告商及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之經營者間所生之糾紛概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不會為該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11. 推廣活動

本公司會不時於本平台推出推廣活動。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暫停、撤回或終止(不論是全部或部分)任何及所有該等推廣活動,而毋須事先通知用戶,且本公司不因此對用戶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12. 責任限制

(a) 本服務均按「現況」及「現有」基礎提供。本公司不擔保以下事項,亦不就用戶因下列事項所生之損害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I. 本服務將符合用戶的需求; II. 本服務得以不受干擾地持續運作; III. 資料得以被即時、安全可靠、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IV. 系統、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將被即時發現及更正; V. 用戶於本服務取得之任何服務、資訊或其它資料將符合用戶的期望; VI. 本平台不含任何瑕疵、程式錯誤、閃退或無法使用等情形; VII. 運送人員及/或配送服務具有用戶期待的品質、適用性、 安全性或服務能力。 (b) 本服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可能會發生停止或中斷之情形,用戶不得因此向本公司請求賠償: I. 本服務進行必要之保養、升級、維修時; II. 用戶有任何違反法令、本條款之情形; III.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之事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IV.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c) 本公司概不對有關用戶使用本服務而導致的間接性、偶然性、特殊性、懲戒性或後果性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預期利益損失、資料遺失、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 (d) 本條款所列責任限制並非意在排除根據中華民國法律所不得排除的責任,包括任何依據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所定不得排除之責任。 (e) 對於因以下原因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損失或損壞,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I. 用戶交寄貨品時未提供完整或正確的配送資訊和指示,或未將貨件及包裹包裝完善; II. 用戶交寄貨品為本服務所拒絕運送之貨物品項者; III. 本公司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本條款下的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天氣、洪水、地震、停工、罷工、勞資糾紛、戰爭、政府因素(包括政府當局延遲或沒收交貨物品)、交通阻塞或交通擁堵、機械故障或其他事件; IV. 除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一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本條款下的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用戶、用戶指定的收件人、任何政府官員或法定機構。 (f) 用戶同意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有資料紀錄,均以本平台資料庫所儲存之電子資料為準。如遇糾紛或訴訟,並同意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

13. 個人資料和隱私

用戶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和利用均依據本公司的隱私政策。用戶可於本平台參閱隱私權政策其最新版本。

14. 本條款修改及本服務調整

(a)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之內容。若本公司修訂本條款,會透過本平台向用戶發出通知,或透過本公司的網站張貼公告。修訂後之條款內容,除另有說明者外,自公告時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如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用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訂後條款的所有內容。 (b) 本服務保留隨時進行暫時性或永久性的服務內容修改或中斷,而無需另行通知用戶,且本公司不負擔相關責任。

15. 準據法、管轄法院與其他

(a)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部分,依相關法律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的,就該無效或無法執行的部分,將被視為被一個有效可執行、且與原意圖最相符的條款所取代,而本條款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b)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本條款所生的爭議,均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