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kupp服務條款
Pickupp相關服務與產品(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皮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370056(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所有使用本服務的用戶(以下簡稱「用戶」)均應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本條款構成本公司與用戶間具有法律拘束效力之合約,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所有內容。
1. 定義
2. 本服務內容
3. 註冊及帳戶
4. 本平台授權
5. 用戶使用規則
(a)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本服務。如因此導致本公司、本公司員工、其他用戶或運送人員受有損害者,用戶並應承擔賠償責任。前述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I. 用戶不得以任何非經本公司授權之方式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於本服務中廣告或宣傳用戶或第三方的產品或服務);
II. 用戶不得建立互聯網「連接」至本平台或「嵌入」或 「仿製」任何其他的伺服器或無線或互聯網的設備;
III. 用戶不得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例如啟動一個自動程式或指令碼,包括但不限於網絡蜘蛛、網絡爬蟲、網絡機器人、網絡螞蟻、網頁索引器、機器人程式、病毒或電腦蠕蟲,或任何可以每秒發出多個伺服器請求或不當地負擔或阻礙本平台運作或執行的程式;
IV. 用戶不得試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或影響本存取服務的任何方面或其相關之系統或網路;
V. 用戶不得上傳、張貼、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或惡意代碼; V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VI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引人犯罪之訊息;
VIII.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干擾他人或企圖蒐集其他用戶之個人資料及帳戶資料; IX.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b) 用戶於本平台所提交之資訊、文字、照片及其他資料(以下簡稱「提交內容」)均未經過本公司事先過濾或審查。本公司對於用戶提交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即時性、完整性等,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均由提交之用戶自行負責。惟用戶瞭解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依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用戶於由本平台提供之任何提交內容。用戶若使用本平台其他用戶之提交內容時,應自行加以評估並承擔所有風險。
(c) 對於用戶之提交內容,本公司並不聲明擁有所有權。然而,用戶在提供提交內容時,即表示永久且不可撤回地授予本公司得基於行銷及商業目的使用提交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對於用戶的提交內容進行複製、散布、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重製、編輯、翻譯等。
(d) 用戶在提供提交內容時應保證其擁有所有提交內容的權利,否則若因此遭第三方主張侵害其權利者,本公司除得隨時移除提交內容外,如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用戶應就本公司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e) 用戶瞭解並同意,於以下目的之合理必要範圍內,本公司有權將用戶的帳戶資訊、提交內容、交易資訊加以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單位、警政單位或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
I. 遵守法令或政府機關之要求;
II. 為提供本服務所必須者;
III.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
IV. 為免除用戶及公眾之生命、身體、自由、權利、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者。
(f)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限制本服務內容以及停止本服務的權利。若本服務被中斷、終止或不可再行使用,本公司有權提供替代服務,且本公司不因此向用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g) 無論引用本條款與否,若本公司因用戶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而遭任何其他人提出任何主張或訴訟,用戶有義務為本公司抗辯。如因用戶違法或違反本條款之行為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用戶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運送服務
(a) 用戶使用本平台交寄貨物者,應自行評估欲寄送之貨物是否適合透過本服務進行運送,並按本平台之操作指示完成運送服務之需求提交。用戶於本平台提交其運送服務之需求後,即視為同意由經本平台媒合之運送人員完成運送工作。用戶並應自行確保交寄之貨物已經完善、牢固且適當地包裝(包括但不限於貼上提醒標籤、放置於大小適中且足夠耐重之箱子中),並應在包裝容器內使用足夠和適當的保護材料(例如:泡泡紙、保麗龍)封裝或包裝貨物。
(b) 如果本公司認為用戶交寄貨物之包裝不適合運輸者,用戶應按照本公司的建議將交寄貨物重新包裝在合適的箱子或容器中。對於因包裝不完整或不適當而造成的用戶損失或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c) 為確保用戶與運送人員雙方權益,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循以下特殊貨物運送規則。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拒絕為用戶提供本服務。如用戶因違反以下特殊貨物運送規則而受有損害,本公司對用戶所受之損害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I. 若用戶交寄貨物為易碎性質的物品,應事先在運送訂單中標明「易碎」字樣,並在交寄貨物的外包裝上以明顯的標示標明易碎商品或貼上易碎品貼紙且需以氣泡袋、海綿等緩衝包材妥善包裝,此類型商品如有損壞或漏液則不予理賠,並不得要求任何時效性問題賠償或運費減免。
II.若配送地址為任一統倉、轉運倉、集貨倉,用戶了解可能因倉庫配送流程繁瑣及其他因素導致配送延遲或物流商退件,並不得要求任何時效性問題賠償或運費減免。
(d) 如因用戶交寄貨物不符本條款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交寄禁運貨物、貨物包裝不符標準),致使運送訂單無法完成者,用戶應向本公司給付相當於該筆運送訂單運費總額之懲罰性違約金。如因此致本公司及(或)運送人員受有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運送人員已至收貨位置而無法完成運送服務之成本費用),用戶並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e) 如因天災(如:颱風、豪大雨)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託運貨品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f) 用戶不得對運送人員為包括但不限於辱罵、騷擾、詐欺或脅迫等行為。如經運送人員向本公司回報上述情形者,本公司得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利,用戶並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7. 運送品項及規範
若用戶交寄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之責,或有權選擇拒絕媒合運送或額外收取服務費用︰
(a) 用戶的需求不符合本條款。
(b) 收貨人的地址及聯絡電話或是其他必要資訊不正確、無效,或無法經由本平台系統辨識。
(c) 用戶未妥善包裝其交寄之貨物,如包裝不穩固、不合適或未有作出適當的保護措施。
(d) 逆物流之貨物商品,本公司僅對用戶交寄之箱數負核對之責,就其外包裝完整性、內容物完整性及其內包裝方式不負任何責任。
(e) 運輸可能違反法律、交通法規,或損害公共安全、公共道德。
(f) 配送包裹包含以下物品:
I. 本公司認為不能安全地或合法地承運的包裹,或任何可能對其他包裹造成損害的類似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火藥類、酒類、玻璃製品、易燃物體、有毒物、化學物品、牲畜、狗、貓、鳥、槍械及其組件,或刀劍等物品。
II. 現金、具有價證券性質、古董、藝術品、貴金屬、存摺支票、信件、證件類、契約、招標書、申請書或其他具通信性質之貨件。
III. 不能再複製之磁碟或圖稿、疫苗、血液、檢體、藥品、遺骨、牌位、佛像或類似物品。
IV. 生鮮食品、冰品、蛋糕或類似物品。
(g) 每個欲配送之貨件皆要對應一筆訂單,同一送達地址亦同,如有在多件貨物上使用同一張訂單托運單之情事,Pickupp會於確認多收貨件數量後與您直接收取超過訂單數量貨件之完整運費。
8. 貨物毀損、滅失之處理
(a) 如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受有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者,用戶應於訂單完成後七日內依本條款所定程序向本公司完成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並提出貨物之價值證明。未能依本公司要求完成前述程序者,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b) 本公司因用戶使用本服務而受有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者,除係因不可抗力或因貨物性質或因用戶或收貨人之過失所致者外,於用戶已依據本條款所定程序完成所有申報手續之前提下,本公司應向用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惟用戶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所負擔之損害賠償總額應以下列數額中最低者為上限(以下稱「賠償上限」):
I. 用戶於本平台提交運送需求時輸入之貨物金額;
II. 本公司就該筆運送訂單所收取之運費總額;
III. 每件貨品計新台幣3,000元 。
(c) 所有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必須以電子郵件之形式提出,並附上本服務原始發票(從本平台取得)、貨物價值證明及其他本公司要求之文件後,以電子郵件將掃描檔提交至tw-cs@pickupp.io。本公司於收受全數用戶按本條款應提交之文件及資料後始處理用戶之申報。
(d) 用戶就每筆運送訂單僅能提出一筆貨物毀損或滅失之申報,用戶提出申報後即不得再就主張內容為增補、修改或異議。
(e) 用戶交寄之貨物有所毀損但非全部滅失時,本公司有權依其判斷於賠償上限之範圍內依據貨物之毀損情形酌定實際賠償數額。
(f) 於用戶清償積欠本平台之全數債務前(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未付運費、對本公司所負之賠償責任)之前,本公司並無依本條款對用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義務。用戶不得以任何積欠本公司之款項向本公司主張與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互為抵銷。
9. 費用及付款
10. 連結和廣告
11. 推廣活動
12. 責任限制
13. 個人資料和隱私
14. 本條款修改及本服務調整
(a)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之內容。若本公司修訂本條款,會透過本平台向用戶發出通知,或透過本公司的網站張貼公告。修訂後之條款內容,除另有說明者外,自公告時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如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用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訂後條款的所有內容。 (b) 本服務保留隨時進行暫時性或永久性的服務內容修改或中斷,而無需另行通知用戶,且本公司不負擔相關責任。